在过去,中州究竟有没有以人相斗的事?
有了上回在蜀州的前车之鉴,曹野更是不敢轻易同知州说他的目的,草草把人对付了便一头扎进仓房,一找就是三四个时辰,一直到窗外日头西晒,他却还是没有任何收获。
怎会这样……
若要认真计较,按律斗鸡也算博戏,凡赌财务者皆要罚杖,此事官府大多数时候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若是赌上人命就不同了。
赌博再加伤人,一旦查到,轻则杖一百,重则流放三千里,而若是打死了人,那更是轻则杀头,重则凌迟。
如此重罪,官府若是查到必然留下记录,如今翻遍了这十年的重案要案依然没有,那便只有两种可能,一,官府与背后之人勾结,二,官府根本没有查到。
看来,还是得去会会那位知州大人。
无奈之下,曹野也只得回到前厅,中州知州姓李,在此地为官十五年,为人谨小慎微,从未高升,故而也不曾见过曹野。
也还好他不曾见过自己。
曹野一边喝茶一边松了口气,也不知自己这出装裴大人的戏还要演到什么时候,他再怎么说过去也是刑部侍郎,见过的官员不少,难不成之后每回查案都要赌对方混得不好,没见过他吗?
“裴大人,您是要问……”
李大人为官十五载,自然不是第一回和巡查使打交道,只是,上一回曹野来时他就注意到了,此人看着虽然病弱,但举手投足间透着贵气,一看便知身份不凡,他又哪里还敢怠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