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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记得自己攀过多少山峰,也不记得这是第几次从高处摔下,好在他身强体魄,短暂昏迷后便会苏醒。

天色阴沉,看不出时辰,隔着漫天漫地的水帘,他看到了邻近山峰模糊的影子。

灯草会不会在那座山上?

他久久的凝视着,仿佛想看出一点蛛丝马迹,但事实上,他早已不知身在何处,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走错方向,他只是一座山接一座山的攀登,不肯坐以待毙,总得做点什么,总得把人找回来!

想想也是可笑,活到二十五岁,好不容易遇到自己喜欢的姑娘,却让一头狼给抢走了。

起先还抱有幻想,以为至多一两天,白耳朵便会把灯草送回来,就像上次一样,现在看来他想错了,都十天半个月了,不管是人还是狼,影子都没一个。

这一路,他走得心惊胆颤,饶是统率过千军万马,打过无数艰难困苦的仗,也不觉得现在就比打仗轻松,打仗的时候他胸有成竹,现在却一点底都没有。绝壁之上,远比他想像的要凶险,天埑,野兽,缺水少吃,狂风暴雨,希望和失望总是在他脑子里交替着出现。

黄沙岩土,怪石林立,却没有水源,烈日之下,他被烤得嗓子冒烟,每次逮到猎物,头一件事便是饮血,一滴都不敢浪费,全数吸入腹中,才生火烤肉。

喝的水都没有,更别提洗漱了,这大概是他有史以来最邋遢狼狈的一段日子,束发的玉冠早已不知去处,袍子成了破布条,比叫化子还要衣裳褴褛,也不知道灯草见着他,能不能认出来?

萧言锦短暂的歇息后,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攀登。

——

灯草还是决定离开,白耳朵不肯走,她自己走,虽然辩不清方向,但她看得见那片白雾,往白雾弥漫的地方走,一准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