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页

到家前,发现北狄兵大白天拎着个酒壶,站在邻家阿叔门前,醉醺醺地嚷叫着,刚刚走进去的那姑娘得出来陪他喝酒。

后来他就没声了。

因为被我和穆琬琰拖到巷尾里。

这里结了厚厚的蛛网,不会有人过来的。

我抱膝蹲着,安静地看穆琬琰是怎么卸了醉鬼的手,再拆了他的脚。

如果碰到骨头,会不好断。

所以要找准下手的位置,才能连皮带肉扯下来,且血不会飞溅出来。

他很利落,又果断。

我觉得,自己此刻的眼神一定是充满仰慕的:「太孙殿下,你比我见过的杀猪匠都厉害。」

「小猪今天怎么就跟猪过不去了。」

「可能是我想吃肉了。」

穆琬琰:「人肉吃吗?」

我说,皇太孙,你这么不讲礼的。

「真的不要吗?」

「不要了吧,这人好脏,脏死了,我嫌弃。」

穆琬琰朝我微微笑道:「那我的呢?」

「你肉嫩,是好吃的,可我不想吃。」

虽然我以前看的小书上面,如果喜欢一个人,是会想要把他吃掉的。

但我想,应该不是拆吃入腹的那种吃。

回到家时,已经是傍晚。

朱青云立刻闻到了我们身上的血腥味,他皱着眉:「干什么去?」

我说,吃人。

朱青云:「天呐,禽兽。」

他顿了顿:「怎么不留点给我。」

好啦好啦,我认真地同他解释了一些。

然后还同他说,出城之后,我们要走很远一段路,要经山涉水,到时不愁肉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