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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会做这种事?这绝对不是警局里的任何一个人做的!局里没人有这么龟毛的强迫症!”

乌……这听起来有点不对劲。

内心的声音冒了出来,有些警惕:

一个不知名的人潜入警局,调查邪神崇拜失踪案?

ta是为了案件的真相去的……还是为了,邪神?

生命天生就有一种诞生于求生欲的本能,即辨识自己是否被标记为了猎物。

正如此时,哈斯塔在听闻描述的第一时间,就产生了一种汗毛倒竖的错觉。

逃跑与反击反应令他迅速亢奋,思路不可思议地清晰:

“ta——那个人,有没有留下签名?”

“有。”达斯汀警探说,“原本我以为不可能有……但是,ta的确在资料的最后落了款。”

“g8273。一串奇怪的编号……给我一段时间,我会试着查查。”

哕!

内心声音的语气相当嫌恶,简直具象化了哈斯塔的内心偏好:

绝对秩序的取名方式——我不认为我们能合得来。

岂止是合不来,哈斯塔的黄袍都开始狞曲成搅碎数字空间的触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