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林夜,她的字像是初学写字的幼子。但因为笔力强盛,字写的铿锵有力,倒也算是“可以一看”。
林夜立刻抓到她的尾巴一般,笑起来:“这算什么?一二三四五六七?你连装都不装吗?”
雪荔认真道:“我这是‘无情对’。”
林夜:“……”
雪荔反问:“难道不是吗?”
同样不学无术的林夜支吾半天,含糊点头:“你说的有道理。”
雪荔满意。
于是雪荔接着去写对联,林夜便在旁边欢呼:“哇,字真好看。”
“阿雪这个对的好。怎么会这么好呢?我都想收藏了。”
“阿雪回头给我也写一副呗?我收藏起来,以后陪我进墓里。”
雪荔不知何为欢喜,也不知原来这就是“吹捧”。她只是被他一叠声地夸,心里不再觉得他是麻烦精,不觉得他很聒噪了。
她不知自己有没有高兴,只是写的很尽兴。写完后,雪荔甚至礼貌地把笔让给林夜,让林夜再发诗瘾。
她虽不会开口夸他,但林夜会引着她夸——
“阿雪看,我这个字好看吧?”
“嗯。”
“阿雪,我这个对子,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你应该裱起来的。”
“现在裱吗?”
“呃,那也不用,回头我再给你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