笞刑厉害,那行刑的板子上都带着刺,几板子下去就能打的人出了血,五十板,能叫人骨头连着筋一起打碎。那行刑的人或许看这人是个貌美的女子,手上多少还是留了点情,不然的话,她怕是连走到这里的力气都没有了,半道就要昏死过去。
她一被押到了殿内,里面就充满了一股浓厚的血腥味,刺鼻难闻。
“你姓甚名谁,何许人也?”
诉状上其实已经写明了这些,可贞元帝仍旧是公事公办问了她名字归处。
李挽朝跪在大殿中央,殿门大开着,外面的光爬过了光可照人的地砖,照在她的后背上,血淋淋的背,在光的照射下,更叫恐怖血腥。
她伤得很重,连背都挺不直了,强撑着才没倒下。
她照实回答了贞元帝的话,声线也在抖,“民女是川溪布政使司,恩文府人,姓李名挽朝。”
李挽朝想起了那一日,她去给李观送饭碰到的那个越诉的女子,那天她挨了打,说话的时候声音也一直在抖,那个时候她就想,她一定是疼死了,所以连自己的声音都控制不住了。如今挨了罚后才发现,开口说话疼,忍着痛不能言,更疼。
贞元帝问道:“为何人伸冤?”
贞元帝坐在上首,早将李挽朝的诉状翻了个遍,他已经知道她是为她的夫君而来敲的登闻鼓了,但是,他还是要问那么一嘴,毕竟只有问出来,这个女子才能开口诉说她的冤屈啊。
有冤说不出的话,那得多可怜。
李挽朝想起了温沉眼睛就疼。
她疼得想哭,可是一点都不敢哭。
她怕她在皇帝面前哭起来,皇帝也要把她当成失心疯,也不受理她的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