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始纵容自己,全身心浸泡在爱的迷醉中。他将戒律和信条抛在脑后,享受自然地沉沦,任灵魂放声大笑、鲜血肆意涌动。待所有人安然入睡,他才得以正面凝望他所贪恋之神。那时他如痴如醉,既不顾颜面,又漠视道德法则。

周而复始,循环往复。

渐渐,他自认为对神的肉i体已经了如指掌——神的脚掌大小、指关节的细纹、眉毛弯曲的弧度以及右耳后方的一颗痣,都已在人脑中定型。

后来,他们在斐济群岛,一座叫“面包篮”的小岛上落脚。阳光温和,带着木瓜的香气,海滩金光闪闪、富有生机。他们跟随稻草头来到一片村庄,那里全都是原住民。

酋长领来一众村民到他们面前以示友好。

这些人有泥土一样颜色的皮肤,一头烟草棕长发,搭配深邃的褐色眼睛,身穿长裙,头戴鲜花。

他们体型健壮,笑容可掬。然而当维德什忍不住摸上当地小孩的后脑勺,孩子的家长突然冲过来将他推开,并报以恶狠狠的目光。

这时保罗听到一句优美的英语:

“酋长帽子上的木梳真漂亮。”

是神祇的赞美!

他的信仰竟然看中了那把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