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何伟和英娘是夫妻关系,那豆腐店就是自家的,又何必需要偷偷进入?”
“回禀青天,何伟好赌成性,输光家产,英娘要与之和离,他死活不肯,所以二人早已分开居住。”秋兰回道。
曹县令见与状纸上写的一样,听后点头,说道:“带宋英娘、疑犯何伟上堂。”
何伟双手背向后缚着,再次回到牢房的一夜,磨去了他昨日的“智勇”,他被衙役推到地上跪着。
英娘匆匆上庭,行礼后自述道:“民女宋英娘,沐阳县青桥村人事,现居慈溪县,经营豆腐铺子,与何伟夫妻两年。何伟原是镖师,民女自他被赶出镖局,才知道他一直在赌钱,家里积蓄所剩无几,甚至私下作保,把家产也输掉了。民女失了豆腐铺子,无有生计,幸得好心人所助,现在县衙后厨帮工。”
曹县令捋胡说道:“怪不得本县见你眼熟。”
英娘点头,继续道:“好不容易攒钱又开了豆腐店,昨日被他寻到,索要钱财。我不肯,并把他赶出门去,他贼心不死,竟惦记偷我钱财。据叶捕头说,他是翻墙而入,因我有把钱藏在坛子里的习惯,挨个翻找,找到便据为己有。可坛子里所放是姐姐秋兰的钱,他盗取的是秋兰的钱。”
何伟喊起来:“大人!这贱女人故意害我!她故意说那钱是秋兰的,以此陷害我!”
“放肆!”伴随着惊堂木一声巨响,曹县令喝道,“本县并没有问你话!”
何伟缩起脖子,不敢作声。
“你说钱是胡氏的,可有证据?”曹县令闻道。
秋兰说道:“大人,民女从家里出来时,随身带了一个药酒,不甚打破,洒落在包袱里,包括荷包上,所以何伟偷的钱上,会有浓郁的药味,大人一闻便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