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风决定了,要去渔翁得利一下。
你们争斗得两败俱伤,我就坐收渔利。
这是唐风最喜欢的手段。对于他而言,没有比坐收渔利更能令人高兴的事情了。
不得不说,唐风很谨慎,这是对的,不管未来如何,现在好好地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不然,一切都将归零。
话说帝国远征军出动,有着哈里兰科技改进的先进机动设备,行动加快了不少。
对于现在的哈里兰帝国四大军事力量来讲,理论上只需要最多一个多小时,就能够到达地球的任何一个地点。
而到达沈异和血鹰之歌战斗的黑暗西域之地的内腹丛林,唐风等人只需要 大半个小时。
以唐风的想法,最好是在这大半个小时内,沈异一方四人,死个一两个,血鹰之歌的人,死一片。
那个时候,他们远征军可不会手下留情,而是直接无情地杀戮。最好这次能够把血鹰之歌这块“鸡肋”一网打尽。
反抗军这人杀得越多,对于唐风来说,可以炫耀的资本就越大。
一将终成万骨枯。掌握了别人命的人,是活得最舒服的人呢。
所以才有了“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骨骸”这种描写现实的话。
几方势力都在围绕着这里,剑拔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