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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隐攸点点头,“有道理。”

说完,他抬眼看向他手中的空杯子,“还喝吗?不喝还给我。”

柳傅文闻言气极反笑,将杯子朝他面前一扔,“给你!”

方隐攸又给自己沏了杯茶,喝过了以后才将自己刚刚打听到的消息一字不差的说了出来。

其实事情原委也很简单,书生的邻居是有一家三口人,一对夫妇和一个半岁的幼子。

妇人原是邻州人,家中遭了难,逃难至此次,无亲无故无依无靠,路过男人家时被他施舍了一碗饭,便留在了他家。

原以为男人是个心地善良之人,可托付终生,可谁知道那男人其实是个混球,喝醉了酒就打她,她原本想走,奈何腹中有了胎儿,便想着先生了孩子再带着孩子一块走。

自从知道了妇人有了离去的心思,男人也收敛了不少,甚少再借醉打骂过她。

但是妇人却知道,男人并不是真的怕她走而不打她,而是怕她如今走了,尚在襁褓的幼子便无人照看,所以才暂且不打她。

因此,这半年来,她日日替人绣花到半夜,就为了攒点路费。

谁知道昨日夜里,男人喝多了酒回来,看到她还在绣花以后突然发了疯,骂她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死命的打她。

打得她哭喊不止,邻里乡亲都听到了动静。

虽然他们知道妇人正在挨打,甚至可能会因此一命呜呼,可是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他们虽可怜、同情妇人也不好插手。

只有书生一人伸出了援手,他进了他们的院子,想要阻止男人,却不慎将他杀了,然后今日天一亮就去投了案。

柳傅文的手在桌子上轻轻一敲,“官府怎么判的?”

“杀人偿命,明日午时问斩。”

“不行!”柳傅文手一挥,“这书生不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