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点多,奚明城挽着男友的胳膊姗姗来迟。
她特意挑了这个时间点,就想着人少些,她也能跟老板拉拉关系、探探话,但到了地点后,见还有人在等位,不由吓了一跳:“怎么还有这么多人?”
老板忙都忙不过来,哪里会有功夫搭理她?
秦皓轩轻笑一声:“网红店都喜欢请人排长队提高自己的身价。”他抬头望向三千饭馆的牌匾,眼中却有一点迷茫。
他从记事起就开始做噩梦,起初是被人疯狂追杀,后来是杀人的那个,天长日久之下,开始享受这种生活,随着年月增长,满足和快乐的阈值越来越高。
数日前,他在梦中得到召唤,带上电锯一直往南,他将会收到一份大礼。
经过复杂的调研,他最终将目的地圈定在s市,打着跟女友婚前旅游的幌子,在此滞留了近一个月,直到今天,他可算是有了眉目。
在前往三千饭馆的路上,他的心脏砰砰加快,脑中逐渐变得兴奋,想狠狠破坏什么东西,人也好,房子也好,什么都好,没想到达到三千饭馆门口后,当那些饭桌上的饭菜芳香飘入他鼻中,他蓬勃的欲望瞬间平息,整具身体变得心如止水,他甚至觉得,以后一日三餐四季好像也不错。
但很快,他胸口的位置逐渐发烫,他瞬间从迷茫中惊醒,开始对现在的平淡感觉感到不爽,做人嘛,就该轰轰烈烈,生活,就该跌宕刺激,这样生活才有滋味,不然算什么活着。
眼看女友就要往饭馆里钻,他一把拉出,警惕的眼光扫过一眼后,谨慎道:“这么多人呢,我们走吧,下次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