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他的二姐喜欢看话本子,里面有许多关于爱情的故事,别人家的男女主角初见都是那么美好,不是他在她卑微疾苦之时,伸出援手,赐给她一颗救命的馒头,就是她救他于水火之中。
他们的相遇呢?那会儿阿银在干什么?
哦。
她在杀人,放火,越狱,钻狗洞爬行。
还顺手抢走了他最爱吃的烧鸡。
而他呢,一头炸起来的乱发,焦黑的胖脸,破烂的衣裳,模样滑稽。
第一次相遇。
鸡飞狗跳,人仰马翻。
做烧鸡的大厨还被她吓跑了,连夜搬家,从此再不见踪影。
沈念璋恨得咬牙切齿。
他会永远憎恨她,永远!
可是当他被绑票到土匪寨,再次看到小姑娘时,咬牙切齿好几年,最终出口的却是毫无杀伤力的一句,「我讨厌你。」
可惜阿银并不觉得他的讨厌是多么可怕的事情,非常无情地,扔给他饼和刀就走了,压根不与他废话。
这次阿银救了他。
沈念璋默默在心里想着,算了,原谅她,不想讨厌她了。
他很想报答她。
从小的教养让他觉得他应该重重地酬谢对方。
可是阿银依旧非常无情地一脚把他的船踹走,连名字都没告诉他。
她顺手救他,就只是为了救他,并不需要报答。
再后来,沈念璋在湖里捞鱼吃,捞到了重伤昏迷的阿银。
她在沈家躲避追兵养伤,用自己的身世卖可怜让人对她放松警惕。
沈念璋听了,顿时充满了怜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