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我发现我先前对沈念璋有一些误解。
他一出场就在青楼,惯去烟花之地的能是什么好人,所以我把他想成了一个吃喝嫖赌五毒俱全的纨绔。
现在才知道,第一次撞见抢走了他一只烧鸡,小胖子回去以后哭得好伤心。
临城原本有个酒楼,里面师傅做的烧鸡是一绝,那是沈念璋从小最爱吃的东西,后来厨子被临江楼挖走,沈念璋就跟着去,就为了那一口肉。
他对莺娘豪掷千金,也仅仅是因为看她可怜。沈念璋曾经有一胞姐,死了,莺娘有几分像她,所以他一直照拂着这个无依无靠的青楼女子。
我放了一把火把厨子被吓跑,又抢了最后那只刚出炉的香喷喷的烧鸡。
难怪他被绑到土匪寨里也要念叨,怨念如此深厚。
我有些好笑。在其他纨绔子弟欺男霸女,流连青楼,偷钱赌博的时候,他竟然满脑子只有楼里的烧鸡。
当然不学无术,斗鸡走狗也是真的。
沈家众人对这个幺儿实在宠惯,溺爱出个顽劣的性子。
沈念璋贪玩不爱读书,还时常作弄先生们,把父母兄长好不容易请来的名师们都气走了。沈老爷无奈,只得想办法把他塞进了附近最有名的书院。
没过几天,沈念璋就被退回来,一同回来的还有书院先生们的信——控诉沈家纨绔如何在书院逃学迟到,顶撞师长,不务正业,遛鸡遛狗,一天天的,不是偷养的蛇晃悠到了正在激情念书的先生脚边把人当场吓晕,就是还没驯好的鸟飞进诗会扑腾得在场的人满身墨,要么就是直接找不到人偷跑出去玩乐,新养的一只猛犬还扑上去把路过的山长屁股给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