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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啊,等等,你是说——”

“嗯,天狼就是卫明礼。”

玩音乐的对音色很敏感。

谈飒算不上纯粹的演奏家,但从小耳濡目染,又继承了父母天赋。

她听过的音乐只需一遍便能记在心里,永远不忘。

人的音色也是一样。

当谈飒从每天揉揉抱抱的天狼口中,听到卫明礼的声音时,心情十分复杂。

第一次怀疑她识别声音的能力。

卫明礼失踪了。

她回家的路上捡到一条边牧。

边牧能听懂人话,情绪丰富,不是因为它的品种。

而是因为,它是卫明礼。

天雷滚滚,劈的谈飒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努力整理思绪时,卫明礼一句“喜欢你”彻底让她懵了。

喜欢你。

喜欢谁?!

狄颂和西莫的到来暂时解救了谈飒乱成一团的大脑。

她答应西莫的邀请,一是想看看西莫的真面目,解决潜在的危险。二是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天狼,或者卫明礼,短暂逃避。

只要一想到她又搂又抱的狗狗皮囊下是卫明礼,心脏就控制不住砰砰跳。

天狼是一只漂亮的小狗,卫明礼是娱乐圈公认颜值演技双第一的影帝,

谈飒不得不承认,卫明礼长相很符合她的审美。

不然第一次敲车窗时,她无论如何也不会让对方上车。

即使她当时很疲惫,即使卫明礼很有礼貌。

谈飒给了自己一天准备时间。

解决西莫,而后面对卫明礼,与卫明礼商讨解决书页。

结果,西莫尚未解决,书页亮起。

两者比较,谈飒当然优先书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