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啊,等等,你是说——”
“嗯,天狼就是卫明礼。”
玩音乐的对音色很敏感。
谈飒算不上纯粹的演奏家,但从小耳濡目染,又继承了父母天赋。
她听过的音乐只需一遍便能记在心里,永远不忘。
人的音色也是一样。
当谈飒从每天揉揉抱抱的天狼口中,听到卫明礼的声音时,心情十分复杂。
第一次怀疑她识别声音的能力。
卫明礼失踪了。
她回家的路上捡到一条边牧。
边牧能听懂人话,情绪丰富,不是因为它的品种。
而是因为,它是卫明礼。
天雷滚滚,劈的谈飒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努力整理思绪时,卫明礼一句“喜欢你”彻底让她懵了。
喜欢你。
喜欢谁?!
狄颂和西莫的到来暂时解救了谈飒乱成一团的大脑。
她答应西莫的邀请,一是想看看西莫的真面目,解决潜在的危险。二是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天狼,或者卫明礼,短暂逃避。
只要一想到她又搂又抱的狗狗皮囊下是卫明礼,心脏就控制不住砰砰跳。
天狼是一只漂亮的小狗,卫明礼是娱乐圈公认颜值演技双第一的影帝,
谈飒不得不承认,卫明礼长相很符合她的审美。
不然第一次敲车窗时,她无论如何也不会让对方上车。
即使她当时很疲惫,即使卫明礼很有礼貌。
谈飒给了自己一天准备时间。
解决西莫,而后面对卫明礼,与卫明礼商讨解决书页。
结果,西莫尚未解决,书页亮起。
两者比较,谈飒当然优先书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