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很好养活的。
特别是一条无主的疯狗。
它不比猫矜贵挑食, 甚至被排除在宠物的范畴之外。只要施舍它一点残羹冷饭,吊着它一条命,用项圈和铁链把它拴在门口, 它就会日夜坚守, 为唯一的主人保驾护航。
如果它不听话, 那主人完全可以利用棍棒或其他手段, 好好地调教它。教它不要在吃饭的时候露出锋利的犬齿护食,或者不要因为燃烧的嫉妒, 发疯咬到了过路人。
只是他认定的主人过于吝啬, 一点残羹剩饭都要他在其他犬类口中抢过来。
话又说回来, 温孤辛也算不上什么忠心乖顺的好狗。
知识库告诉他,人类性关系带来的激情不应该只有这么一点儿。他们表达渴望的方式可不只是亲吻。
韶宁的一两个吻, 就像为了打发万圣节捣蛋的小孩子,随手丢过来的糖果一样。
囫囵吞下甜沁沁的糖果后,他就会想问:‘蛋糕在哪里?’
抢到一点, 他就会得寸进尺, 想要更多,想填补她身处的空间, 渴望她皮肤的温度, 爱意的抚摸。
他要再多一点, 再多一点。
他的主人还蒙着眼睛, 束手无策地坐在他大腿上。
她倒了八辈子霉,路过被一条狗缠上,咬着裤腿不放。
在车内待了这么久, 她的身体被alpha信息素浸透了,全是他的味道,腺体上还留着他的牙印。
温孤辛想起没有出差之前, ——从他坏心办好事,给韶宁雄黄酒的第二天起。
——那天他也没想到她和燕祯会进展这么快,只想事不关己地找点麻烦,让可怜的同事见见合租人的真面目而已。
事后想什么都没有用,仿生人的感官比常人更加灵敏。反正他在韶宁身上闻到了另一个alpha刺鼻难闻的信息素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