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温乔侃侃而谈道,“突然发现很久没吃过这种东西了,回想很久以前我还没当艺人的时候,那时候天天忙着赚钱。平时很累,煮粥是最轻松省事的饭了,虽然食材捡漏,但我百吃不腻。”
“现在也很喜欢喝粥呀,只不过后来呢,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很少吃家常粥了。”
比如当年因为家里多了个人,那人嘴巴刁得很。为了照顾他,讨好他,才会变着花样学做饭,讨好对方的胃。
也比如全网黑的时候,还要给妹妹治病,有上顿没下蹲,偶尔连剧组盒饭都错过时,他连最便宜的粥都不舍得买。
柏泽宴和谭暮诚曾经以为他最喜欢吃的是海鲜蟹类,但其实那是因为柏泽宴喜欢而已。
在琳琅满目的众多美食里,没有人能猜到其实他最喜欢的是粥这种平淡无奇的东西。
“这外卖粥竟然还挺好吃的。”温乔赞叹着。
他捧着碗都快喝完了,这才注意到对方似乎一直都坐在对面安静地看着他。
他顿时更加不好意思了,这人一瞎了吧,真是眼力见儿全无了……
温乔放下碗筷:“郁先生您……”
“不吃点吗”几个字还未说出来,他的手不小心碰到了汤匙。汤匙便掉到了地上,碎出了四分五裂的声音。
温乔只是侧过了身子,就听见对面的人说:“别动,我来。”
淡淡的,好闻的薄荷香就在脚边。
男人蹲在他身边,埋头捡着一片片碎片。温乔觉得更不好意思了,觉得像拿人当仆人似的,于是他下意识地挪动了下脚底。可下一秒,对方宽厚温热的大掌便捉住了他的脚腕,声音低沉沙哑着说:“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