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爱写倒笔字。
但平心而论,
她统共也就在他面前写过那么几回字,还都写在他手掌心里,
江独以为他不该记得,也不该能认出来她的字迹,然而真正看见这字迹的时候,他几乎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他莫名感觉掌心发痒。
有点像家犬闻见属于主人的气味,他一瞬间亢奋起来,站在井上看不清井底具体写了什么,于是他又用手撑住井口,翻身跳下去。落了地,就看见她在地上写了他的名字,又划掉。
划掉后,旁边还跟了一行小字——
「没人要的野狗。」
江独一顿。
这行字就不是裴朝朝的字迹了,看起来苍劲有力,甚至隐约有点耀武扬威的气势。并且这字迹不像是用手指写出来的,反倒像是拿着剑,用剑尖在地上凿出来的。
并且,用来写这字的剑应当也是相当厉害的法器,剑锋锐利,留下的字迹刻痕也很尖锐,看起来像……
江独觉得这刻痕有点眼熟。
他仔细回忆了下,然后看见自己手臂上未痊愈的伤痕。
用刀和用剑在身上留下的伤痕是不一样的 ,同,刀与剑在地上写字,写出的字也不一样,不同的剑,根据剑尖与剑锋不同的厚度、形状,留下的痕迹也不一样。
江独熟练使用兵器,这些痕迹的差异他能一眼看出。
这痕迹之所以眼熟,是因为——
他手臂上有同样的剑痕。
手臂上的剑痕是之前和赵息烛打架的时候留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