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奉朝廷令,前往宜城抗击北戎的前行官!国难当头,还请诸位弟兄以国事为紧,行个方便。我们也绝不会将此处之事透露出去!”
那包围着众人的贼寇闻言,互相看了看,脸色各异,却没有一人让开路。
叶秉烛凝神仔细打量这群贼匪,发现他们大都面色黝黑质朴,双手生满老茧,脚上也没有穿鞋。但他们的裤脚都挽到了小腿肚,露出结实的小腿来。
说他们是拦路抢劫,可衣着却都破烂不堪,打满补丁,甚至很多人手中的武器都只是一把菜刀。
说他们是土匪,还不如说是一群庄稼汉。可庄稼汉,又何必这般与朝廷为难,甚至听了众人的身份,见了他们的服制,也不曾退却。
齐猴头的一个副手颤着声音道:“我们日夜兼程,身上没有金银,劫我们只怕是赔本买卖,好汉还是回去等有钱的官老爷路过,再留着力气劫他们吧!”
为首的银枪少年说道:“别废话了。我们不管你们是什么人,也不管你们有没有钱,我们只要你们的命,仅此而已!”
说完,他一抖银枪,合身扑出,攻了上来。而围着众人的匪寇也一拥而上,打杀过来。
齐猴头被毒虫咬过之后,浑身瘙痒疲软,抵抗也有心无力。他想起也曾听说,道上有些贼人喜欢吃两脚羊,不管对方有钱与否,只想要将人杀了烹成一锅肉汤。他原以为是道听途说,捕风捉影,没想到今天还真给他遇着了!
众军士本来鱼龙混杂,有人还能扛着反击,有的早抵不住毒虫的毒性,昏死在地上,任人宰割了。
齐猴头大恨道:“我有心报国,怎知还未及沙场,便要葬身在这里,葬身在同胞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