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虽然你们两个身体没问题,可总也不是处好地方。早点离开的好。”
他招招手,率先走了下去。
两人也连忙跟上。
下了台阶,底部是一个传送端,传送舱精巧迷你,还被涂成了漂亮的粉红色。
裴锐五味杂陈:“你真是一点没变。”
谁能想到,天才少年麦修斯,最喜欢的竟然是粉红色。
从小时候就是这样——其实小时候他更可恶一些,自己喜欢粉红色就罢了,锅却总要让裴锐来背。
比如说选择了粉红色的书包,别人要问,就立刻道“我是帮锐锐背着”。
裴锐从小就骨架大,个子高,而麦修斯则是青年时期才拔的个子,小时候跟个奶团子似的,个头只有一丁点。
这也就导致了小时候两人混迹在一处的时候,总有人觉得麦修斯是裴锐的跟班。还是被强行征兆的那种。
老大喜欢粉色系,但是不好意思自己背,于是就嫁祸给小弟。
小弟心里不乐意,可碍于老大的欺压,只能委屈的忍气吞声。
类似这样的逻辑。
裴锐:“”
个子高也是他的错咯。
麦修斯斜着眼睛:“嫌不好看啊?那你别坐,自己走路。”
裴锐觉得冤枉:“我说什么了?”
三人一起进了传送舱。
麦修斯启动了按钮,舱门关闭,机器开始运转,大约五分钟之后,舱门重新开启,眼前已经是另一番景象了。
一条走廊,然后满眼的粉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