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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再晚一点,秦瑶穿好棉服出门,去花店里买了一支便宜的花,淡黄色的花瓣上还挂着摇摇欲坠的水珠,秦瑶将花放在孙红萍的墓碑前,跪在地上拜了几拜,然后拍拍裤子膝盖上沾到的雪,原地站了一会儿。

这荒野一百里野草恣意生长,包围着一颗潮湿腐烂的心脏。

秦瑶揉了揉干涩的眼睛,转身往台阶下走的时候,默默跟妈妈道歉,也终于在此刻做了决定,要给孙福生治病。

“妈妈。”她在心底念,“我已经很勇敢。”

替孙红萍扫完墓前的雪以后,秦瑶在街上路过一家打折的棉服店,橱窗上用红纸贴着“断价清仓”的大字,门口喇叭的喊价声一道比一道绵长。

秦瑶站了一会儿,进店里挑了一件很长的黑色羽绒服,比她人还高,陈淮穿上的话应该恰好到脚踝,足够保暖,也许能顺利熬过这个冬天。

虽然不知道陈淮今天会不会回来,但秦瑶还是买下这件打折的羽绒服,想着毕竟是除夕,她也就这么一个知心的——

的什么呢秦瑶不敢说。

店员把衣服折好,使劲摁进一个很小的纸袋子里,秦瑶给拎了回去。

如果家里有电视的话,此刻家里应该都是联欢晚会的声音,可惜孙福生家里只有个老旧的收音机,能放磁带,然后咿咿呀呀地发出嘶哑的歌声。其实也能把收音机的天线扯出来接通信号,只不过因为是大雪天,云层太厚,收音机也收不到什么信号。

明明已经新世纪,他们这里却仿佛还过着九十年代的生活。

捱过这年夏天就好了。秦瑶每当这时就这么想。到时候去了大学,可以打工,可以认识新的朋友,校外会有一连串的小吃街,她能见到更广阔的世界,接触更高层次的人,写自己热爱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