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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咬着肉,看他:“你想说什么?”

季严低声道:“我的意思是,哥,你给我的感觉不像是从小生活在浮游星那种地方的人。不是,我没有贬低你的意思,你是我永远的哥。但是哥,你真的是我见过最不像平民的平民。”他指了指我的手,“你看,你用刀叉的动作很熟练,看不出一点新手的生疏感。”

季严看我,认真道:“哥,你真的没有牛逼轰轰的身世吗?”

我也看他,认真道:“我想有,你帮我查查哪个有钱人家十几年前丢孩子了,我赶着排队去认亲。”

季严顿时泄气。

我继续吃,告诉他梦里什么都有,但我睡梦不好,很少做梦。

季严也知道是他在异想天开,但真的很奇怪啊,哪有人第一次用刀叉吃饭就用的这么熟练的?

我没说话。

我没有原主的记忆,我怎么知道自己是不是浮游星的原住民。

弥尔曾说,在认识我之前,他从未在八二区听说过有我这么一号人。

当然,每个人都存在信息茧房,弥尔不知道不代表我就不存在。

关于原主的经历,最早可以追溯到加入暗夜帝国的那一年。

六年前。

六年前,原主顶多十三四岁,有这么小的流放者吗?

哦,听说覃之鹤很小就来八二区了,他也挺惨的。

我同情了覃之鹤一秒钟。

一秒后。

覃之鹤,爬。

因为想到了覃之鹤,我又被恶心到了,吃的也越发不是滋味。

都说恨比爱要记得长久。

爱,我不知道。

恨,是真的很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