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知道就不来了?”

“来,只是会有礼貌一些。”

“……”

“那你打算如何?”

“等。”

“等什么?”

“等尸王来找我。”

“……他是有什么大病吗?找你?你可是他们的天敌啊!”

“我觉得我们或许能成为很好的知音。”

“你要不要脸!你都多大年纪了你和人家小孩子当知音!”

“所以你看到他了对吗?”陆倾蝶轻笑一声。

大小姐紧急噤声。

“你认识他对吗?”陆倾蝶缓缓道。

“不认识。”

“那你为何要装傻充愣?”

“我也是在被你打飞的尸骨中砸到了我我才清醒的。”

“所以呢?”

“所以……”

“所以……我确实见过他……不对,不是我见过他……是是这只狗见过他。”

“小道士,你知道那种感觉吗?明明不是你的记忆……可感情就是告诉你,你见过他,你不准伤害他。”

“或许知道吧。”

重生借身这件事本就要接受宿主的记忆,狗,也是有记忆的。

所以不是大小姐对尸王的情感,而是小白狗对尸王的情感。

“所以他一定会来找我。”

只因那一句蠢货……

不是嫌弃,不是责怪,不是鄙视。

她真真切切的听到了爱。

是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