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槐序喜欢暖和的天气,阴冷潮湿的天气只会让他联想到不见天日的地下室。

他穿着浅色羊绒毛衣,坐在落地窗前的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本漫画书看得津津有味。

冬日暖阳薄纱般轻柔的洒在他身上,俊美冷淡的脸不再是虚弱的苍白,在阳光下透着一层薄粉。

许是阳光刺到了眼睛,微微侧头,察觉到陆逍注视的目光,疑惑的“嗯”了声,“看我干嘛?”

陆逍倚在床头,脸上的擦伤结了一层痂,有点痒,他挠了挠脸,“一天一千块雇着你,我还给你买零食买漫画书,看一眼都不让看?太小气了吧。”

“你别挠它!让它自己掉,会落疤的!”

宋槐序合上漫画书,匆匆忙走到病床前拍掉陆逍的手,仔仔细细打量着陆逍脸上的伤,把自己用剩下的祛疤药给他抹了点,严肃道:“不许再抠了啊!”

“不是,我怎么觉得……”陆逍顿了顿,眯起眼睛看他,“宋槐序,你对我脸的关心程度比对我的腿高多了。”

宋槐序“唔”了声,将他石膏腿下面蹭歪的小垫子摆正,认真道:“怎么会呢,我当然是关心你了,你的腿和你的脸不都是你身体的一部分吗?老板。”

“……”陆逍扭头看雪白的墙来掩去控制不住上扬的唇角,两秒后清清嗓子,“咳,去给我洗个苹果,记得削皮切块。”

“好的,老板。”宋槐序从下属给他买的果篮里挑了个大的,拿着去了茶水间,五分钟端出来一个果盘,放到陆逍面前的小桌上,“吃吧。”

宋槐序的刀工很漂亮,某次在他帮李姨剔牛肉骨头的时候陆逍就发现了,算是一种天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