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的全身都是宝,鹿角可用来泡酒,鹿皮可剥下制成皮草,鹿肉更是滋补,能在春末夏初吃上一口鲜香爽辣的炙鹿肉,那可是不可多得的快事!
壮汉的鹿肉被一个富贵人家的老爷全部买去,整头一共三十两,当场轻点完毕后,壮汉将三十两仔细收好,在一众艳羡的目光中离开了集市。
李意清在壮汉身上看到的却不止将猎物换成银钱的喜悦,还有一种害怕钱财被夺走的紧张与害怕。
壮汉离开后,集市重新恢复了热闹。
后来集市上又出现了两只个头不小的野猪,一番讨价还价后,也顺利卖了出去。
李意清对腥膻的野猪肉不感兴趣,却一个大娘的念叨声中买下一只肥壮的兔子。
大娘看李意清一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模样,磨刀霍霍,“姑娘别怕,你若是不会处理这兔子,我帮你屠了便是。”
一边说着,一边伸手掐住兔子的脑袋。
李意清有些不敢看这一幕,转过身去,只见茴香和洛石眼巴巴地朝着大娘那边张望,口中小声道:
“殿下,听说这种野兔用热油煎炸,倒入酱汁烹饪,肉质细腻,十分好吃,我还没吃过呢。”
洛石附和地点头。
李意清失语期间,大娘已经将兔子处理干净,先用一张晒干的荷叶包起,又在外头裹上一张油纸。
洛石自觉地拎起兔子,跟在李意清的身后,“殿下,那边还有不少买吃食的,不再看看吗?”
李意清心中记挂着还要找院子这件事,闻言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