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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错,我不该跑,与红梅无关,她——”

她的尾音发着颤,语无伦次的说着话,跪着膝行到李霆云面前,却正见李霆云捏着酒壶,笑吟吟的撑着脸看着她。

李霆云长的好,他轻佻浮躁,嚣张跋扈,却生了一张近乎能称得上艳丽的圆面,眉眼锐利,混着那股艳光,像是镶了宝石的剑,华美锋利。

平日里他打人时,叫人不敢多看,但当他醉酒后笑起来时,身上便飘出一种独属于少年人的风流浪荡,打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看见孟韶欢爬过来,他便又如同以前一样,笑着问:“韶韶生的貌美,可要做本侯爷的侍妾?”

他是那样记仇的人,曾问过的话,现在连一个字都不变,但孟韶欢却不敢如同上次一样答。

那时的孟韶欢抱着琵琶,不肯正眼看他,而现在的孟韶欢跪在地上,昂着头,湿淋淋的脸上映着尚未消散的惊恐与不安,那双桃花眼哀求的望着他。

听见他的话,她那张娇媚的面抽动着颤了两颤,硬生生提起颧骨来,挤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讨好着、干涩的跟出一句:“能跟小侯爷,是韶韶的福气。”

那样柔顺的姿态,让李霆云的胸膛爆出一阵快活的笑声。

他成功驯服了一只狸奴。

好狸奴,他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