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会为了一个陌生人的疯言疯语,丢下工作。

打工人只要天没塌都得上班,除非让他们亲眼看到丧尸。

简承刚那么想,身后不知哪条街突然有人尖叫,简承往传来声音的方向走了一段路,看到两百米外停着一辆救护车,一个穿病号服的男人正在咬人。

丧尸出现了!

时间明明还没到,难道那个男人就是1号丧尸吗!

简承那一瞬间脑中一热,是他格局小了,原来老天爷让他回到末世之前,不是让他过家家一样囤够自己的物资,找地方苟着,而是让他拯救世界来的。

现在杀掉1号丧尸,就能阻止末世发生。

可如果没有末世,如何证明他这么做的意义?

当街砍人,他下半辈子都要当逃犯吧。

可能得躲进大山里去。

昨天物资囤少了。

简承还未想清楚后果,身体已动,往那边跑的过程中不顾旁边有人,直接从空间里拿出了斧头,到跟前毫不犹豫,一斧一个,砍了咬人和被咬的两个。

“啊啊啊啊!!!!”

他大早上当街砍人,把半条街的人都吓傻了。

简承顶着一脸的血,提着斧头问救护车旁边的女人,“还有别人被他咬到吗?”

“你,你别过来!”

女人的声调不正常,说完这句皮肤变灰,绿色的血管逐渐突显,眼睛也开始变白。

她被咬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