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人能给他争取到一个机会——不需要太久,一瞬间就足够——陆湫就可以去跟那人斗上一斗。

于是,像是上天懂得了他的心思一样,一支羽箭破空而出,自陆湫的面前飞过去,在贼人的脖颈上留下一道清晰的血线。看那羽箭的路线,似乎是被人用手直接抛出去的,这足以让人感受到用箭人恐怖的准度与爆发力。

陆湫眼睛一亮,立即抓住贼人捂着脖子愣神的片刻,提着棍子切入场中,只用了三两招,就成功拖延住盗贼逃窜的脚步。即使最后那盗贼放弃缠斗,一心想离开,陆湫也保住了布袋中那件被盗的宝物,算是不亏此行。

小事一桩。

陆湫满足地摸了摸鼻底,腼腆地笑了笑,把布袋扔给那个喊着要抓贼的女人,想趁着被一群人围住追问之前离场。毕竟要是走晚了被人抓住,恐怕离被扒出来身份就不远了。

刚才在脂粉铺子里,他虽说也有走神,但一些重要的信息还是听进去了的。陆湫知道自己最近名声不是太好,最好别一直在外面晃,不然母亲要听说他出来一次就又开始抛头露面动用武力,准得把他的禁足时间延长到出嫁前。

可就在他已经打算撤退的时候,人群中的一句“逸欢姐姐”引起了他的注意。

“逸欢?沈随安?”

陆湫只觉得心脏似乎都停了一瞬间才开始跳动。他猛地转过头,下意识往那边小跑过去,四处张望,寻找着那个人的脸——而在看到其中一双眼睛的时候,他停住了。

三年过去,那个人还是如此好看。

她还是喜欢穿浅色的衣服。那人站在人群中显得明丽大气,可以融入人群,却又比其他人更为夺目,她原本过肩的长发已然及腰,束起一个利落的马尾,面容的轮廓也似乎更为清晰。比起三年前,她变得更加稳重,整个人的气质也更成熟了,这种微妙的改变让陆湫无法控制地红了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