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听得微笑起来,捧着电脑坐到他身边。
…………木歌郁闷之余着看他缩着身子开心得像个小孩,不知不觉话到了嘴边:“真没见识。”
亚当一点不在意他的话,学着他平时的动作点开了桌面上的网站图标。
——那是他的主题站。
木歌的登录信息还在,亚当一阵乱点,莫名其妙就到了后台。
木歌的腰忽然直了。最近恋人日记都是小离代笔,他没动过手,觉得那是没什么营养的东西,就没去检查或者看过。映入眼的赫然是小离代笔的“小作文”第一篇:《初见亚当》。
“…………”
木歌沉默一阵,想着自己还没看过,不如看一看,顺便用来教亚当识字。
粗略看去,小离的日记洋洋洒洒写了一千出头,很是有点水平。这篇日记的点击数目达到了90w+,留言有惊人的10w条。要不是木歌这两天以来习惯了很多,看到这个数目简直要吓尿。
“今天是我第一天到虹桥……”木歌指着文字,示意亚当一边记忆一边朗读。
“今、天、是我第一天到虹桥。”亚当没有表现出拒绝,反而是相当配合,除了断句不怎么对,一句话通畅地读了下来。
木歌疑神疑鬼地看着他:亚当这表现根本就不像第一天接触汉字,如果真的是瞬时记忆,那他的大脑大概率是比人脑要强的。“再读一遍。”
“今天是我第一天到虹桥。”亚当脸上挂着嫌弃,还是按他的要求读了一遍。
木歌对ai道:“这是什么水平?”
小离短暂停了一秒钟说道:“对比母语不是中文的世界各国儿童的表现,亚当应该算得上出类拔萃。”
“儿童?他不是儿童了。”木歌挑着话里的重点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