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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有那样一秒感到惊奇。

我那么那么爱家里的小猫,居然也能同时分匀出一点喜欢给这个流浪猫。

真是不可思议。

不可思议。

陆信恒简直爱我爱到要死,有一次我俩一起出车祸,对车迎面撞来,我坐在副驾驶,他下意识把车的方向盘往右打。

陆信恒爱我爱到要死。

居然也可以同时分出一点喜欢,匀给另一个人,居然也可以接吻两次,甚至险些上床。

我不理解。

只爱我一个,最爱我一个,会死吗?

我真的太笨了。太笨了。

很多次我也都问自己,能不能原谅?

说起来可能可笑。但是我发现我也离不开陆信恒。

我们认识得太久,相爱得太深。

分手无异于割肉放血、抽筋拔骨。

但我还是一点一点地亲自把早就已经亲密得好像一体的两个人分割,不打麻药、亲眼、亲手地。

因为我发现原谅不是一次的事情。

这是每一次。

每想起来一次,就要原谅一次。每想起来一次,就要痛苦一次。

我一遍一遍地假设,如果那一天做了下去呢?如果他们真的发生了更亲密的关系呢?

我没有办法想象。

哪怕他们现在已经断得一干二净。

哪怕我知道他这辈子只会踏错这一步,以前没有,以后也绝不再会。但是这一步踏错就是万丈悬崖,我们都在爱情里摔的粉身碎骨。

我当然可以咬咬牙跟他重头来过。因为我们两个都太放不下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