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随便问问。”方可拟含含糊糊地说。
他只是忽然想到,按照时间推算,宋悯就是自己的初恋也说不定。他不是那种会随意谈恋爱又随便分手的人,从二十一岁到买订婚戒指那年,根本不够他跟别的什么人开始又结束一段恋情。
那宋悯呢?
宋悯长得这么招人喜欢,想必从小到大都是学校的风云人物,说不定幼儿园的时候就收情书收到手软呢。
宋悯第一次喜欢的是什么人?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是比他好还是比他差?现在又是什么样呢?
“你发现的时候,是什么感觉?”方可拟又问,“以前同性婚姻不合法的时候,不会觉得自己很奇怪吗?”
“干嘛?”宋悯瞪圆了眼,“你现在觉得自己很奇怪咯?同性婚姻不合法时候的方可拟先生?”
他说到最后,一字一顿,仿佛方可拟一点头承认,就马上上来咬方可拟一口。
“当然不是,”方可拟失笑,一睡醒发现有个漂亮多金的老婆,简直是天上掉了个金饼,虽然有些不适应,倒也不感到奇怪,“只是随便问问,你不想说也没关系。”
“还能怎么发现,发现自己喜欢上男生的时候确定的呗。”宋悯不知想起了什么,闪烁其词。
“他什么样?”方可拟用后脑勺对着宋悯。
“瘦瘦的,”宋悯看方可拟认真的样子,信口开河地形容,“戴眼镜,很斯文。”
完全就是方可拟的反面。
方可拟壮得能打死一头牛,他的视力也很好,毕竟学生时期没受过多少电子产品的污染,他也一点都不斯文。
“是你的大学同学?”方可拟问。
宋悯随便点头:“对对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