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不一样。”
“我听说你特别,呃,风流?”女生说,“但你好像不喜欢喝酒吧,你有一次偷偷倒我鞋上了,而且我感觉你也不喜欢这种场合,我甚至都在猜你是不是不喜欢女生,我看见女生摸你你躲了,我没见过直男这样。”
林思弦对这个长句子反应了一阵,然后郑重道:“对不起,黑色中跟皮鞋。”
“你有毒吧?”女生笑了,“所以你为什么酒量这么差,还出来喝酒啊?”
为什么呢?
林思弦也说不清。因为凌乱也让他安定,因为虚情假意也能让他以假乱真。他从小的朋友甚少,孩童时交朋友都没办法带回家里玩,就算对方不在意,他也难真诚以待,不如在这种酒精肆虐的场合,让他沉溺在虚拟的注视与不会留存的爱意表达里。
他的确不喜欢女生。
每次都说自己有约,让别人以为春宵愉快,实则只是害怕事态失控,暴露他不爱从小发现自己不爱异性的事实——要是被任何人传开,他变成了吕如清履历的污点,并且怀疑吕老爷子会气得把那座山铲平。
“我就喜欢喝酒啊。”林思弦回答那个女生,又问,“你怎么认识我的?”
“艺考机构报名那天我们见过啊,”女生说,“可能你不记得我了,我叫苏红桃。”
“好名字,”林思弦笑了笑,“你快回去吧,待晚了危险。”
苏红桃看着林思弦现在这幅模样——头发凌乱,皮肤白皙,因为生理作用两颊微红,唇角湿润,眼眶似乎含泪,敞开的衬衫领露出锁骨轮廓,总觉得这玩意儿比清醒的自己还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