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终于出来了,差点窒息了。”言初大口大口喘着气。

和他平常经常穿的衣服不同,给人的感觉也不同,很温柔的感觉,像邻家男孩儿似的。

孟珏抬起手,在言初的乱糟糟的头发上揉了揉,“头发乱了。”

言初闭了闭眼,“嗯。”

“好了。”

言初又撩起衣服,看着干干净净的裤子,“幸好,裤子没弄上。”

孟珏安慰:“没事,裤子弄上了就出去买。”

言初竖起大拇指,“孟总阔气。”

“不过你的衣服我穿上还是有点大的。”言初低头看着,袖子长的遮住了他的手腕。

孟珏眼神里的溺爱和暧昧快要溢出来了,他歪着头,笑着说:“没事,很可爱。”

任何一个男生都不会允许自己被夸可爱,言初也是其中一个,他假装生气,“我……我才不可爱,应该是很帅才对。”像一只傲娇的小猫。

孟珏顺着他,“没错,很帅。”

言初又被哄成了翘嘴。

言初眼睛瞄了一眼,如果不是自己穿着孟珏的衣服,他都没有发现,同样版型的衣服穿在孟珏身上显得非常性感。

都说黑色高领毛衣是男人穿着最性感的衣服,孟珏就将这一特性展现的淋漓尽致。

他之前怎么没发现,是因为孟珏当时还没脱衣服吗?

言初想着。

黑色的毛线包裹着他宽阔的肩膀,顺着肌肉线条收束在腰侧,勾勒出流畅的轮廓。

孟珏将袖口随意挽起一截,露出冷白的腕骨和结实的小臂。

而后,言初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怎么就和穿了个宽松毛衣一样呢?

虽然没有那么宽松,但根本不贴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