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你忘了,我发过誓,不能谈恋爱,也不能爱上任何人。”
“假设你没发过誓,你会不会爱上他?”
“应该不会吧。”
“为什么?”
“我无法想象两个男的在一起,我不是歧视啊,只是性取向这个东西是天生的,直的弯不了,弯的也直不了。”
“你怎么确定你是直的?你喜欢过异性?”
“没有。”
“那你对异性有过性幻想?”
“打住,这种少儿不宜的问题就别问了。”
“我已经不是小孩了。”
邵为很清楚,他现在的行为已经不能用青春期性幻想解释了,他也不能再逃避一个早就存在的事实——他大概是喜欢上邵寒州了,像男人喜欢女人,女人喜欢男人一样,也就说他还是一个同性恋。
这种感情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不确定,也许从他们刚认识不久,甚至第一次见面,罪恶的种子就已经埋下了——当初他开的那一枪,不仅射中了刘建勇,还击中了他的心。
他也终于明白,自己之所以不想办理收养手续,是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在法律上就成了真正的父子关系,也就绝对不可能在一起,但即使没有这纸手续,他们在别人眼中早就是一对父子,在一起的希望也很渺茫,而且即使没有这层父子关系,邵寒州也不可能喜欢他,毕竟他是直男,而性取向是不可改变的。
爱上一个不可能相爱的人,还有比这更绝望的吗?
第三十三章 袭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