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警官再次陈述警方的调查结果,他说,顾辛一直都是警方的重点嫌疑人,并再次提及两个关键证据——顾辛的指纹和头发。
周祁遇说:“上一次我就说得很清楚,关孜孜身上有我当事人的指纹和头发,只能证明我当事人接触过关孜孜,不能证明我当事人有杀人行为。原告方的证据根本就不充足。”
简疏文继续盘问被告:“被告,你的律师说你接触过关孜孜,是不是?”
顾辛说:“是,但我没杀她。”
“那请你详细描述一下你接触关孜孜的全过程,包括起因、经过、结尾。”
“都过去二十几年了,我哪记得清?”
“是记不清还是来不及编啊?”
周祁遇反驳:“反对原告律师攻击我当事人。”
审判长纪潜看向顾辛,说道:“被告,请你尽量回忆。”
顾辛开口道:“我记得那时我在公园散步,看到那个小女孩一个人在路边,旁边没有大人,她看着路边卖糖葫芦的小贩流口水,我猜她是想吃糖葫芦,但是没有钱,于是我善心大发,买了一串糖葫芦给她吃,买完之后我就走了,后面发生了什么,她被谁带走了,我什么都不知道。”
简疏文问:“被告,你看到关孜孜的时候,她身上有没有受伤?”
“没有。”
“一点都没有?”
“一点都没有。”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