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应莱给时桐的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时桐穿的衣服做工精细,用料昂贵,连衣服上的纽扣都是纯银做的。
“哦……”时桐忙手忙脚地取下一枚银纽扣递给坤有金。
这枚银纽扣造型别致,是个圆溜溜的小灯笼的形状。坤有金把小灯笼抛起又接住,然后塞到口袋里。
收了路费后,坤有金就把时桐送回去了。
自从被坤有金吓了一次后,时桐每次见到坤有金就像兔子见到狼一样,躲躲闪闪的,坤有金却很喜欢他这副模样,总是忍不住欺负他。
这两个人一个扮演狼,一个扮演兔子,就这样过了很久,久到坤有金都习惯了这种角色分配。直到时桐炮轰坤应莱,公开跟坤有金叫阵,这种角色分配才打破。
坤有金很愤怒,愤怒的不是杀父之仇,因为从某种程度上说,时桐杀坤应莱是帮了坤有金,按照丛林法则,太强大的父亲如果一直存在,那么儿子就永无出头之日,对于坤有金来说,坤应莱是必须要死的。
让坤有金愤怒的是时桐的反叛,坤有金心想时桐怎么敢擅自跳出大灰狼小白兔的角色分配?时桐就应该乖乖当一只小白兔,在大灰狼的利爪下战战兢兢地生存,大灰狼用爪子碰他一下他就害怕地蜷缩起来。时桐怎么敢打破这种大家都已经习惯了的相处模式?他凭什么不想当小白兔了,他怎么也想当大灰狼?
坤有金认为,自己有必要把时桐摁回他原来的角色中去。
然而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坤有金低估了时桐。论武力,时桐不及坤有金,但时桐这人精明,当初坤应莱给他请那么多老师教他文化课不是白教的,时桐懂合纵连横,擅长通过共享利益将坤有金的敌人联合到自己身边,武夫的能力有限,跟一个会动脑的人比不了。
时桐和坤有金两人本来有讲和的机会。
因双方开战损失惨重,一次在叶素金的努力下,促成两人谈判。
坤有金先到,在谈判长桌一端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