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想那时真傻,但原来我那时就那么幸福了。而那样的幸福,我竟然一直持续到了今天。
我知道我这个人磨人得很,就算有时候开心也容易想着想着变难受,但每次想到林远珩,就算会哭也是心甘情愿的。活了这么久,这世界上还没有第二个像他一样对我这么好的人,我有时候想,人不就是活一口气活几个瞬间吗?这辈子体会过这样的好了,就算是下一秒死了,好像也不亏。
我把笔一丢,感觉怎么写都很苍白,彻底写不下去了,低下头忍不住发起愣来。
我强制自己抬头看向窗外的落叶,觉得自己又犯病了。
我把那张纸捏成纸团,丢进垃圾篓子里,然后坐在写字台前发呆。
窗外的天台上有一只走路像跳舞一样的猫,它身上橘色的绒毛像是一朵在稻田里呆久了被染上颜色的蒲公英,被风一吹,那些绒毛就随风飞舞。
我身后突然伸过来一只手,抹掉我眼眶里残留的眼泪,那触感很熟悉。
我哥蹲下来握着我的手问:
“怎么了?”
他身上是carry新款时装模特的限量版,身上还有未来得及抹干净的彩妆杂粉,脸上却是干干净净的。
我别过脸去说没事。
我哥板过我的脸,我不说话,只是呆呆地看他。
一秒,两秒,三秒。我把他从地上拉起来,然后抱紧。
这个大傻子。
我想到很多很多,觉得这人真傻。他怎么一直都对我这么包容,一直这么惯着我?我把脸抵在他肩膀,整个人靠在他身上小声咬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