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8页

我希望他不要多管闲事,不要死在我面前,我最讨厌呆瓜,明明很脆,一拳就可以打爆,还非要去做一些没意义的事。

我快步向前跑,直至周围只有我一个人的呼吸,我才慢慢放缓脚步。

抬起头,那座教堂就在高悬的瀑布上。

粘稠的血从垂落的白袍后缓缓流出,我坐在桌子上,轻晃着腿,垂眸看着椅子上披着纯净白袍的那个老头儿。

他实在太老了,我实在想不明白人怎么可以老到这个程度。

他的肤色几乎透明,眉毛和眼睫都是白的,脸上的褶垂了下来,就像小时候邻居家那只堆身上满褶皱的八哥犬。而且他太瘦了,瘦得像一根光秃秃的树棍,我只是轻轻一掰,他的腿骨就折成了两段。

当我踏进这个教堂的时候,看到那个坐在窗边的白袍人时,我就知道我猜对了。

这真是一个有趣的老家伙,他拿着望远镜欣赏着这场狂欢游戏,手边甚至放着一杯醇香的红酒。

我走到他的身旁,随着他的目光看下去,发现这真是一个绝佳的角度,避难所的所有角落全部一览无余,包括,那个肮脏的奴隶区,还有我精心照料的那块棉花田。

“你要尝一尝吗?可爱的孩子,”老头儿苍老的声音柔和地对我说:“这可是末世之前的酒,非常珍贵。”

我蹲下来系紧自己的鞋带,说:“三哥不喜欢我喝酒。”

“就是那个爱上自己亲弟弟的家伙吗?唔……在那块棉花田里,真是激烈。”老头儿笑了起来,说道:“他也是一个怪物。”

我抬起手,攥住他的小腿,轻轻一掰,一声清脆的响声后,他的腿像饼干那样折断了。

他笑得更加开怀,我无理的做法好像取悦了他,他点点头,说:“在那个雨夜的奴隶区,你进行屠杀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