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泽安低垂下眼眸,睫毛在光下投下一片阴影,低声说:“知道了。”
朵姐不看他反应,踩着高跟鞋就怒气冲冲地离开了休息室。
店里的规矩第一条就是,不可以冒犯、冲撞甚至伤害客人。
像朵姐这样冷血的商人永远都是商人,踩在别人的肩膀上不断向上攀,还要吸干每一滴血,吃完每一寸肉。
既然选择了这一卖脸卖笑的工作,那还有什么怨言?不把笑容扯开点,谁愿意找一个苦瓜坐大腿买酒呢。
虽说沈泽安并不是陪酒的,但朵姐也确实存有让他也去抛头露面、出卖/色/相的心思。
毕竟,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会所里那些陪酒的oga,脂粉气太重,又久经沙场,确实是不如沈泽安有意思。
只不过朵姐没想到这个平常跟只兔子一样的oga,性子还能这么烈。
等朵姐离开后,沈泽安算了下这个月的工资,再减去自己冒犯客人要罚的钱,顿时心里咯噔一声。
这个月的还款不够了。
他连忙掏出手机,重新计算打工的收入和生活正常开销支出,发现确实差一千五。
巨大的压力顿时淹没了他,沈泽安焦虑地伸手去撕嘴唇上因为干燥而起的一层皮,走投无路之中给餐厅店长发了条信息,问能不能预支下个月的工资。
时间太晚,店长估计早已睡下,要到明天才能回信。沈泽安深呼吸一口气,去把工作服换掉,准备下班了。
他望着镜子里的自己,眼下乌青,脸颊上带着个没能消下去的红肿巴掌印,额前的发丝垂荡在眼帘前。
厕所的灯泡接触不太好,偶尔会突然在头顶开始闪烁,沈泽安站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自嘲似的笑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