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程望公司作曲人路路,24岁,性别男,被上诉人程望公司代表,音乐总监顾望,44岁,性别男。诉讼请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被告人因抄袭原告一案弥补原告签订四年劳动合同,承诺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将无条件培养原告,并给与原告作曲,发表的机会。可事实确是被告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因为之前版权官司怀恨在心,企图报复原告路路,在原告的歌曲符合条件下,无视原告的劳动成果,并公开表示不会使用原告的作品,限制了原告的发展。证据为录音证据和被被告丢弃的谱子。证人为王浩然,家住z市东城区临颖水源2区19栋,卢璘,家住z市福山区阳光悦城5栋301。此致z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人路路,20xx年9月16日,本诉状副本2份……”
路路一直都看到周木玩笑的样子,突然看到周木西装革履的站在法庭上读着诉状,顿时觉得周木和谦哥真是人以群分,都是精英中的精英。
周木和路路都没有注意到,听审团的最后有一个人盯着周木,丹凤眼微眯,目光锐利,似乎要将衣冠楚楚的周木生吞入腹。
“请问被告人,对此指控你是否反对?”审判长的声音响彻庭审大厅。
“肯定反对啊,并不是任何一个作曲人都能进程望的,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的曲子都能发表的,路路应该珍惜进了程望的机会,好好学习,磨练自己的水平。”顾望眯着眼睛,并没有把法庭当回事。
“请被告人注意措辞!”
“辩护人,你对此有无疑问。”
“没有疑问,程望和路路的合同是通过双方自愿平等的条件拟定的签署的,原告就职期间,我的当事人并没有因为一己私欲阻碍路路发展的行为。”
“审判长,合议庭,我申请我的1号证人出庭”,周木正色道。
庭审旁门一开,王浩然走上了法庭,路路没想到谦哥会请王浩然作为证人。王浩然开始陈述证词,“我听我大学同学说,路路在公司不受重视,写的很好的曲子根本不会用。”王浩然看了一眼自己大学同学的父亲。
“我还听说,路路的谱子被丢掉了,我就跑到了程阳,翻了很久的垃圾桶找了出来。这个就是原版,上面还有路路的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