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着他一路返回到车上。

茫然间,迟暮听到傅今远说,“我带你去个地方。”

他调转车头,穿过高速,最终停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前。

富丽堂皇的装饰门面,来来往往的都是有钱人。

傅今远眉心微动,望向副驾上的迟暮。

“还记得吗?”

窗户敞开一点点缝,迟暮从缝隙里看过去。

眨了下眼,他对这里有印象,回想起,很久以前,他好像在这里打过工。

那时候,严泽的公司还没破产,但徐凝梅也不给他一分钱的生活费和学费。

迟暮在同学介绍下,来到这家酒店做兼职,赚钱。

可那和傅今远喜欢他有什么关系?

迟暮迷茫的情绪太过明显,手指不安地攥在斜挎包上,皮肤像无瑕的白玉,指尖被攥出红痕。

“我记不清”

迟暮茫然摇头。

傅今远早已预料到,他从车内储物格里拿出一个小小的长方形金属块儿,摆在手心,翻过来另一面,上面刻着字,服务员——迟暮。

他的工牌。

傅今远一直有好好保存,至今还崭新锃亮。

他开高了车内空调,让空气重新暖和。

“不记得了吗,那是个周二,晚上的十一点,酒店走廊拐角,我遇到你。”

迟暮努力在脑袋里回忆,但这些普普通通的时间,他经历的太多,没有特别的地方。

他想不起来。

傅今远的眼垂下来,眸光隐于夜色中。

他的指腹有薄茧,握住迟暮白皙的皮肤时,轻微地摩挲了一下,将那枚工牌递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