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拉着他坐下来,眼角皱纹随着他的笑容一同绽开,“我也没说过给我写那首歌的是个姑娘啊。”
“世俗的眼光总是认为男人就该喜欢女人,可这是谁规定的?”他闲适的靠在椅子上,摇了摇头,“我很不认同。”
“这不是病,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他拿了袋子里仅剩的两罐啤酒,递给周颂言一罐,自己打开另一罐喝。
“我问你,他是姑娘你还喜欢吗?”
周颂言没有任何犹豫的点了点头。
别说变成姑娘了,就是许弥南变成小猫小狗小猪,他也想天天把他揣怀里带着。
老板笑着,自顾自的和他碰了个杯,说:“那不就得了,你喜欢他,跟他是男是女又没关系,那你想那么多干什么?”
他摘掉帽子,露出花白的头发,仰面望着天上闪烁的繁星,说:“还是那句话,人生一世,别等到我这个岁数了再后悔,晚了。”
当初他和对方两情相悦,但那个年代没有男人和男人搞对象这样的事儿,说出去十里八村都得把他们当怪物游街示众。
两个人也都以为是自己病了,所以一直忍着,都没敢把心意说出来。
就这么蹉跎了许多年,对方年纪也到了,被家里叫回了老家相亲,临走前只留给他一盘磁带。
磁带里录的就是这首歌。
可惜那个时候没有qq微信这样的联络工具,连电话都不多,分开了就是分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