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贤洲皱了皱眉,“还没给你说,他那病我怀疑是肿瘤无勿,而且那么大一片阴影,应该已经是晚期了,虽然你林总家大业大不在乎这点小钱,不过为个陌生人花个几十万好像也不太值得。”

林琅嗤笑一声,“谁说我要救他,不过让他一直住院也不错,不然让他出院了又回去骚扰丁点,那还不如让他死在医院里头,免得脏了丁点的屋子。”

看到丁点捧着丁奶奶的遗物哭的那么伤心,林琅已经决定把那套房子买下来,重新恢复到原样,让他可以随时随地回去悼念丁奶奶。

要是把丁磊放出去,他无处可去之下死在那里,林琅想想都要觉得晦气。

要不把他安排回乡下,派人看住了不让他来找茬。

不过这样还要顾一个人去看顾,还不如放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

丁磊应该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得了重病,否则他走投无路了来找丁点,可能就不是这种态度。

当时他可能就是抱着让丁点给他养老的幻想,所以哄着丁点把他带回家,言语之间也有收敛。

要是知道自己命不久矣,肯定会不择手段的要丁点救他。

这样提前知道情况了也好,林琅就当花点钱去除麻烦,找个护工看着他不让他再出来。

而且癌症晚期是很痛苦的,就当他为丁点积个福,不让他死在角落烂了都没人发现。

输了两个小时液,丁点的温度终于降下来了。

林琅测的温度一次比一次接近正常,慢慢安下心,心疼的在他额头上亲吻了一下。

几乎一夜没合眼,等着早晨医护人员查房,丁点已经睁开了眼睛。

林琅胡茬冒出来青色一截,眼睛里还有熬夜后留下的红血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