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砚伸手摸了摸自己头顶:“不好,本来是只有你自己戴的。”
应叙面不改色,把剩下一个兔子耳朵也戴到了自己头上,循着记忆打开led灯的开关。裴砚站在他身前,盯着应叙看了半天,发现应叙是对这种事情毫无羞耻感的人,他不会扭捏也不会觉得自己这样的人不该戴一个如此幼稚的发光头箍。
可应叙戴这个也太可爱了吧!应叙气质冷硬,其实不只是五官的原因,还有他长久以来不苟言笑和商场上的风格,这张面无表情的脸盯着长长的兔子耳朵,耳朵上还有一闪一闪的白色灯光,裴砚当着应叙的面掏出来手机:“应总,可以拍照吗?”
应叙终于皱起眉:“发到哪里?”
裴砚想了想:“家庭群。”
应叙:“……”
裴砚已经把镜头对准应叙了:“可以吗?”然后不等应叙说可以,相机已经捕捉到了一张应总戴兔子耳朵的珍贵影像。
裴砚长大后没来过游乐场,应叙更是从小到大都没来过这种场所。想也知道,应叙很小的时候就有了大多数小孩子梦寐以求的娱乐方式,任天堂、高达、乐高,这些应叙都玩腻了,何必再到游乐场寻找这种无数人挤在一起尖叫着从过山车上飞驰而下的刺激?
应叙不太喜欢人群。
没有什么特殊原因,只是一种生活习惯。
应家有钱,有钱人和有钱人之间通常有较强的社交距离,有钱人家里的小孩不会凑钱买一根冰棍两个人分食,不会脑袋挨在一起交换方便面里的卡片,也不会每天放学去某个同学家里蹭游戏机。
长大之后更是,上学的时候追求应叙的人其实很少,偶像剧里的桥段通常是学校里的大少爷每天收到一抽屉的情书,可现实里大家会对应叙敬而远之,哪个普通人会觉得应家少爷会喜欢上自己呢?
而工作之后更不用说,电梯是专用的,办公室也只有一个人,去哪里是司机接送的,唯一处在人群中的机会大概只有名流宴会,而通常这种场合应叙也是能拒则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