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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一个半小时之前,路杳撅着屁谷趴在地上,学小狗‘汪汪’乱叫的时候。”

文盲丧尸想了想,还是没能抵住深植髓骨之中的那一小撮喜爱与渴望——

喜欢就是要吃,它嘴下留情,不吃死就行。

顶着沈枳看怪物般的震撼目光,实验体001号不容置喙地决定了:“别管,我先咬一小块尝尝。”

晦暗的红光从它眸中流窜至路易斯眼底。

路易斯挑了块好地方——

前胸肉,嫩嘟嘟的,似乎还蕴着一汪奶香。牙齿压上,还能感受到它在瑟瑟颤着,布丁一样,勾“人”得紧。

“你走开,别舔我了。”路杳小小地抗拒着。

他完全没意识到自己马上就要被咬成小破烂了,还以为路易斯只是和从前遇到的那些臭男人一样,舔他吻他,要占他便宜。

……直到路易斯徐徐咬下。

“疼、疼疼疼疼。”

刺痛岑岑,路杳不是傻的,自然扭着手就跑,跑开没多远,瞧见丧尸甩着大舌头冲来,他心跳一滞,赶紧又躲回路易斯怀中。

“咬吧咬吧。”他破罐子破摔,“咬轻点,破皮了流出血,把丧尸引来就不好了。”

于是就又被路易斯叼了一口。

他坏得很,不但想给皮儿咬破,还想撕下一块肉来,把肉脂嚼碎,再去吸杳杳的血。

咬啊咬啊咬啊咬……

香香的,要不等会再多尝两口?

“疼啊。”路杳软趴趴的,没意识到危险,甚至还有心情去问,“你的牙为什么那么尖?”

当然是为了吃你啊,杳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