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杳惊慌失措去抓“枭”的胳膊,不理解他突然之间发的是什么疯。
“小畜生,你怎么什么都吃?”
“枭”眯着凶戾的眼睛,嗓音低醇含笑,似在调情,只是他说出的话,属实也太脏了些。
路杳敢怒不敢言,暗骂他是大畜生。
与那把银色手枪置气似的,手指凶凶地搅弄了两下,总算是满意了。
“枭”那双闪烁着暗红流光的鹰眸微动,扫到路杳颈窝处的一处印记,于是便抽出手指,顺着白皙颤抖的颈子向下,虚虚抵了上去。
“我上次就很在意了。”
他语意不明地问,“是菲比斯咬的?这么久都没褪,难道说,他每晚都要咬你一遍不成?”
一声笑骂:“真是护食的狗崽子。”
有些没素质的狗就是这样,遇到根喜欢的电线杆,隔三差五就要去撒泡尿标记一下,生怕别人不知道那是它看上的东西。
但那又如何呢?
不是他的东西,就永远不会是他的,打上再多的烙印,都无济于事。
拇指重重碾过,痛得路杳脖子一缩。
“才不是呢。”他小声反驳道,“没谁咬我,那个地方是天生的,是、是胎记。”
这些人,怎么总爱编排菲比斯的不是?
他们心脏,就以为天底下的男人都同他们一样心脏吗?菲比斯不一样,菲比斯就是个好人。
“枭”不说话,只凑上去细看。
那确实不像是齿痕,但也不像先天的胎记,反而像是有烧红的烙铁,很深很深地烙下去,在少年最敏感的颈边,落下了一枚蔷薇形的印记。
这小家伙,该不会是谁家家养的小奴隶,胆子大了跑出来,逃到这座监狱中躲起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