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面是一周后。

连鸳目前自由职业,写点小文章赚钱,一周出一次门采购和放风。

这天出来的迟,天都黑了。

到处亮着灯,五彩缤纷的城市,有那么点孤单涌动在心头,就决定去吃顿好的。

常去的火锅店有点远。

先买了一双手套。

原本那双不知道放哪儿去了,天冷,骑小电动冻手。

才刚骑上车,车把儿就被按住了。

挺高的个男人,这次是黑色的大衣,里面纯黑的毛衣,还那么帅,还是淡淡的酒气。

是那个吃了他一碗面的江湖不见。

很显然,男人对他也有印象,看眼神就不是看陌生人的。

连鸳个头也不低,一米八二。

但这人看着身量修长,不胖肌肉也不迸张,站的近了发现对方哪哪儿都比他大一号。

很有压迫感。

连鸳问他:“有事?”

男人攥住车把手,沉默了好几秒才说:“送我回家。”

然后就跨上了连鸳小电动的后车座。

后来连鸳才知道,孟放那几秒的犹豫是在嫌弃他心爱的小电动。

但这会儿,背后贴着好大一个人。

再喊,没动静。

空气中浮动着一点点的酒香,又喝醉了?

连鸳早忘记这人家在哪儿,问大庆,两个电话过去也没打通,寒风凛冽的,只得将人带回自己家。

还行,还能自己走,要不真带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