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蒙摘下围裙,单手叉腰,望着宣誉明显冷淡嫌弃的脸:“有这些就不错了,还有你低血压就不要吃太刺激的,我以前在部队也就会这两样,凑合着吧。”
阳台外闪过汽车鸣笛的声音,室内一片暖黄的灯光在餐桌一隅显得温馨十分。
宣誉将筷子搁在装好米饭的瓷碗上:“柯蒙,你说的是认真的吗?”
他说的声音不大,仿佛在确认事实一般。
“我做生意,向来一言九鼎;我做了你,也会承诺到底。”
这番话细究起来,看似很认真,但实际上无关乎情爱,只是某种男性的征服欲罢了。
这反倒是宣誉想要的结果。
也不知是不是真的有人能成为对方肚子里的蛔虫。
柯蒙说的每句话都挺深入他心的。
又是一阵沉默。
柯蒙夹了青菜在他碗里:“快吃吧,看你嘴唇都白了。”
“也好。”
“好什么?”
“等会儿吃完跟你谈个生意。”
十几分钟后,柯蒙不由分说的从他手中夺回碗筷。
宣誉看着他在厨房门口进进出出,便走过去,握住他的手腕,这是宣誉第一次主动。
柯蒙有些懵。
“你……”
“谈谈。”
“喵呜——”吃过猫粮的丫丫,优雅的跳下沙发上,没过几秒又跳下地面,优哉游哉的走在笼子前,看着没精打采的萌萌,面前装满的狗粮,只碰了一点。
似乎是觉得他有些可怜,就不走了,团成团在笼子门前。
屋内常年开着都是昏黄的灯光。
医院里的白炽灯看多了后,宣誉不太喜欢那种强光刺眼。
他很享受那种温馨的灯光罩在脸上的感觉,有时候眼睛能舒服的眯起来,跟某种动物特别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