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尊处优的郑公子几乎是踮着脚下楼的,地面上一块块斑驳的浓痰印和夏日垃圾滴答出的汤汁构出一幅共生蓝图,让郑秋白深感恶心。

接到老板电话的阿良开车赶到,不可置信道:“郑总,您昨晚上就住这儿了?”

“嗯。”当然,这肯定不是郑秋白主动的。

这年头还没有‘捡尸’这个词,郑秋白也不想承认是他喝到头脑不清,干了点丢脸缺魂事,于是无论阿良打听什么,他都敷衍了事。

而且,郑秋白对昨天晚上的事的确记忆模糊,最后的印象,是年轻男人灼热的体温和过于雄壮的躯体。

哪怕隔着衣服,郑公子也要承认这小鸭子相当有料,大概是专门伺候富婆那一款。

荒唐的夜晚被揭过,白日里,郑秋白是立人集团衣冠楚楚的郑总,要处理的事务不少,新地皮的标书放到他跟前,需要他来审阅。借着项目做由头,郑秋白拒绝了狐朋狗友再次邀约品酒的夜晚,那家会所,他只准备等丢脸事搁置到不再丢脸后,再去。

工作繁忙,家事也繁忙,叶长流的儿子从港湾回来,在家里闪亮登场。

这下换到舒澜这个做后妈的围着继子嘘寒问暖了,“秋白,你回来了,快来和弟弟打声招呼。”

继兄弟打了个照面,郑秋白居高临下鼻孔瞧人,叶聿风明着翻白眼,他俩对彼此的长辈都没有任何意见,但相处下来就是不大合适。

郑秋白嫌继弟实在愚笨,叶聿风嫌继兄太过聪明。

“聿风也读完书回来了,差不多该安排他进公司了。”叶长流说出打算。

“好。”郑秋白没意见,

“爸,我还没玩够呢!”叶聿风倒是不想上班,愁眉苦脸,被叶长流揪着耳朵拽进了书房进行父子间的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