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峋吞郑秋白的水相当乐意,但儿子的口水滴他胳膊上,他要去浴室里用搓澡巾刮去胳膊上的半层皮,才能褪去皮肤上惹人起鸡皮疙瘩的黏腻感。
他已经很久没抱过张嘴的等吃饭的儿子了,喂食的任务,交给了郑秋白。
郑爷举着勺子喂儿子,视线却还分神停留在‘冒坏水’的叶少爷身上。
叶聿风对着郑星星挤挤眼,“以你现在的学习成绩,那不是想上什么学校什么专业都随便挑?”
有时候基因遗传也很神奇,郑家出个郑秋白这样的聪明蛋就已经该烧高香了,没想到郑星星也是个聪明蛋。
搞得这一屋子里按智商排序,最‘笨’的是嗷嗷待哺的小花生,其次就是叶聿风了,不过叶聿风迟早也是要当老末的命。
叶少爷继续讲:“要我说,你就学商科吧,将来大学毕业,直接进哥的公司。”
霍峋‘嗤’了一声,“那你也要等六七年。”
“再等六七年,也是有个盼头了。”叶聿风伸手去抓僵硬的郑星星,“星星,你现在好好学习,将来哥给你开高薪。咱家的产业和你哥我,就都拜托你了。”
郑星星被叶聿风牵住手,有些无措,小孩子,还不知道大人说这种话是在开玩笑还是认真的。
当然,叶少爷百分百真心实意,可能他未来给人求婚,都不一定有此刻心诚了。
“叶聿风。”郑爷眯起眼警告,转手将吃饱饱的小花生递给asha。
打哈欠的花生仔该放进摇篮去睡觉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