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娜莎。
这份邮件能发到你手上,那我大概已经遭遇不测了。
不用感到愧疚,我很清楚的知道这一天终会到来,况且,这样的结局,是我自己选择的。
埃克森是我的初恋,更是,我喜欢了将近十年的人,所以,能与他在一起,是我最大的庆幸,也是我自认为最为美好的事情。
他是个很内向的人,但,同样是个很可爱的人。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大学的辩论赛上,作为正方的三辩,他在发言极有说服力的辩词时,竟然始终都不敢抬头看我,像只小兔子,面对反方二辩的驳问,他总是缩着脖子,垂着脑袋,但,却能说得反方哑口无言。
他垂着头时,只能注意到他乌黑的头发,在台上,在灯光里,看起来毛茸茸的,摸起来应该会很舒服。
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柔软得像一只随时随地都在受惊的猫。
后来我总是在想,也许就是与他辩论的那三分钟里,我对他一见钟情了。
于是,我向他告白,用他比较能接受的最含蓄的方式。
那是我写的第一封情书。
他果然很好。
所以连拒绝,也会写一封回信,甚至字数竟然比我的情书还多。
于是,我们之间开始建立起了一个比较稳定的关系。
笔友。
信件成了我靠近他的唯一桥梁。